◇◇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org)(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   美国移民执法局特工杀人案的真相是什么    ·方舟子·   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特工罗斯在明尼安波利斯杀死37岁的蕾妮.古德。这 个事件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周围很多人都在拍摄,有多个角度的多个视频,很 容易还原事情的真相。会引起争议是因为从川普到川粉都试图将水搅浑。   第一个问题,罗斯为什么要杀古德?他是不是自卫?   事件发生之后,川普马上发了一条“真理”,说被杀的古德是一个职业的煽 动者,用车碾压联邦特工;那个特工能够活下来真是侥幸,现在正在医院里康复 呢。第二天,川普接受采访时继续说那个煽动者就是碾压特工,不是试图碾压, 是真的碾压了。   这当然是弥天大谎。罗斯并没有被车压到,甚至连被撞到都没有,毫发无损, 杀了人之后还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有一些川粉坚持认为古德开车撞到联邦特工, 晒了一个模糊的视频。其实那个视频是古德被杀之后,汽车失控,看上去好像撞 上特工了,但是实际上没有,他闪开了。   事情很清楚,罗斯并没有被撞到,更不要说被碾压。川普的高官退了一步, 改说是古德试图用车撞罗斯,让罗斯感到了生命受威胁,开枪自卫。国土安全部 部长诺姆说,古德是一个国内恐怖分子,受过专门的训练,训练怎么开车去撞人。 万斯副总统也说古德是一个左派网络的成员,意图要碾压联邦特工。著名华人川 粉曹长青说得更夸张了,说古德率领车队要去撞联邦特工。   古德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当时古德刚送他上学回家。她的车里放了很多毛绒 玩具。还有狗也在车里。这哪像一个恐怖分子?她的同性伴侣当时在车外,还没 上车。车道是双向的,有两条车道,古德的车占了一条,但是另一条车道还空着, 有一辆联邦特工的车经过,她挥手让它过去。罗斯走到古德的车前面的时候,古 德还笑眯眯地对他说,“没关系,伙计,我不对你生气。”这是她留下的最后一 句话。这像是要开车撞人吗?根本不可能。   那么有没有可能她临时起意,一怒之下开车撞人呢?从她开车的动作来看, 也不存在这种情况。当时有两名特工下车走过去,试图打开古德的车的车门抓捕 她。她想要离开,当时罗斯在车的左前方,如果往前或者往左开,就撞到罗斯了, 所以她是往右开,为了能够右转还倒了一下车往右打方向盘。可见是要离开而不 是要去撞那些特工的。她被打死之后车失控了也是往右滑行,撞到了路边的车才 停下来。所以古德并没有试图开车去撞罗斯的意图。   有没有可能是罗斯判断失误,觉得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开枪自卫呢?也不 存在这种情况。罗斯是从另外一辆停得比较远的车下来的,右手拿着手机拍摄。 他先是走到了古德的车的后面,又到了车的右侧,然后又到了车的前方。走到了 车的前方的左侧,就是驾驶员这一侧的时候,罗斯快速地将手机从右手交到左手, 然后右手拔枪,到车的左侧,不慌不忙地对着古德的头部连续开了三枪。开完枪 之后骂了一句”fucking bitch”,翻译成中文的话大致相当于“臭婊子”的意 思。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沿着路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从整个经过来看就是蓄意谋杀,是冷血的谋杀。正是因为是谋杀才有必要对 着脸部连开三枪,就是为了确保能把人打死。否则的话为什么要打第二枪和第三 枪呢?   第二个问题,如果有人拒捕,试图开车逃跑,警察能不能对他开枪?   我看到有一个华人川粉说这是美国常识,警察要抓你,你千万不能开车逃跑, 否则的话他就会朝着车开枪。美国没有这样的常识。这个川粉可能是狂野西部片 看多了。美国的常识是,所有的警察都被禁止朝着移动的车辆开枪。国土安全部 也明文规定不能对着移动的车辆开枪。这个原因很简单。对着移动的车辆开枪, 车内的人大概率是要被撞死的。逃跑不等于死罪,不能说人家要逃跑就把人打死。 而且对着移动的车辆开枪还存在在一个问题,人死了或者车中弹了之后车会失控 的,会对周围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了威胁。   其实只要想一想就知道了。开车试图逃跑的事件多得是,除了在电影上,啥 时候见过警察拔枪对着车辆开了?都是要开车或者出动直升机追的。如果可以开 枪,最简单的不就是对着轮胎开枪,车就开不了了嘛。   只有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向移动的车辆开枪,那就是移动的车辆对警察 或者别人造成生命威胁了,只能开枪阻止。为了避免有恶警故意制造这种危险情 况,所以有规定,警察不能主动走到移动的车辆的轨迹上。车在开,却故意跑到 它的前方,然后说生命受到威胁朝着司机开枪,这是被禁止的。罗斯走到了古德 的车的前方,就有故意要制造危险为开枪提供借口的意图。   还有人说,如果古德乖乖听警察的话,让她下车她就下车,不要试图逃跑, 不就没事了嘛。   在一般情况下,听警察的指令当然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但是很多情况下, 很多人是不会听警察的命令的,有的是因为惊慌失措,有的是因为的确有罪怕被 警察抓到想要逃跑,还有的并没有罪,但是为了不服从,为了所谓的公民抗命, 就不听警察的。   不管什么原因,不听警察的命令,的确有可能会带来法律后果,可能会被定 罪、处罚。但是那不是死罪,不能说你不听警察的命令,警察就可以将你击毙, 就可以对准你的头部连开三枪确保让你死透。如果是那样的话,以后警察可以大 开杀戒了。不要说别的,当年川卫兵去攻打国会,也是不听警察的命令的,非要 往里冲,跟警察打起来了,那么警察是不是就可以开枪把这些川卫兵都打死呢? 为什么那么多的川卫兵只打死了一个?那是因为她对别人的生命造成了威胁了, 砸破了窗户,试图闯到禁区里,当时还有议员、彭斯副总统在里边。如果她带领 暴徒全部都冲进去的话,就对他们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了。在这种情况下将她打 死是正当的。   我看到有人说,现在因为移民执法局大量扩充,钱多,招了很多新手,没有 做恰当的训练。这种情况当然存在,但是罗斯不属于这种情况,他已经在移民执 法局干了十年了。上面说的都是作为一个执法人员的常识,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不能对移动的车辆开枪,不能因为你试图逮捕的人不听话,要逃就犯了死罪,就 可以把他击毙?所以只能说明他就是故意要杀人。   现在联邦执法人员都流行将脸蒙上,蒙上了之后就没有羞耻了,也不怕被追 究责任。后面有川普、万斯、诺姆都在支持他们,怎么胡作非为都不会被追究。 在那之前,已经发生过无数起联邦特工肆意打人的事件,杀人的事件也发生过。 国土安全部明文规定不能向移动的车辆开枪,但是至少已经发生过了十起这样的 事件。之前也已经有人被杀死了,在芝加哥有一个人就被联邦特工杀死。但是都 没有任何后果,那么就会把人性的恶激发出来,杀心顿起。   事件发生之后,联邦调查局说要调查,罗斯有没有可能被起诉呢?这是不可 能的事。联邦调查局是要听局长的,现在的局长是川普的走狗。川普已经定性了, 这个事情就是联邦特工自卫杀死了职业的煽动者,是没有罪的。联邦调查局怎么 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调查结果也就是要为川普的定论提供依据。也不可能由联 邦检察官起诉罗斯。即使起诉了,川普还可以将他赦免。川普不给罗斯颁奖表扬 他就已经算不错了,别指望联邦政府会去追究罗斯的责任。说不定为了避免川普 下台之后罗斯会被追究,川普就预先把罗斯赦免了。   正因为联邦特工再怎么胡作非为都会得到川普的支持、纵容,所以这些联邦 特工也就变成了实际上的川普党卫军,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也就会越来越放 肆,越来越大胆。   既然联邦政府不可能去追究罗斯的责任,州政府有没有可能呢?一般来说, 对于联邦执法人员怎么样执法,州政府地方政府是管不了的。但是在比较特殊的 情况下州政府是管得了这些联邦的执法人员的,那就是联邦执法人员虽然是在执 法,但是越权犯罪,而联邦政府又不愿意追究。那么这个时候,州政府是可以追 究的。在2001年就有一个这样的案子,有一个联邦调查局的狙击手把一名嫌犯的 妻子杀了。联邦政府不愿意去追究这个人的责任。事件发生在爱达荷,爱达荷的 检察官起诉了这个联邦调查局的人犯有误杀罪。当时也打了官司,法院判可以受 理。不过后来因为检察官换届,那个案子就不了了之。   但是不管怎么样,有以前的判例说明联邦执法人员如果犯罪,州政府是可以 追究的。地方检察官如果起诉了联邦执法人员,一般来说被告会要求将案件移到 联邦法庭去审。但是,即使是那样,这还是属于州的案子,川普没法赦免。   我们现在不知道明尼苏达的检察官会不会去起诉罗斯犯谋杀罪,如果真的起 诉,罗斯会不会被定罪。即使罗斯被定罪、判刑了,这个案子也还会有争议。想 去改变川粉的看法,是不可能的。之前同样发生在明尼阿波利斯的乔治·弗洛伊 德的案件,将乔治·弗洛伊德杀死的那些警察都已经被定罪判刑,但是直到现在, 川粉们仍然在为这些警察鸣冤叫屈。   川粉没人性是一贯的。别指望他们会改变,会从没人性变成有人性。正常人 跟川粉的差别,不只是政治观点的差别,也不只是是有文化和没有文化,有脑子 和没脑子的差别,更重要的是,有人性和没人性的差别。   2026.1.11.录制   2026.1.28.整理 (XYS20260213) ◇◇新语丝(www.xys.org)(xinyusi.org)(groups.google.com/group/xinyusi)◇◇